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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鼓励企业开展培训
全国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   2018-05-14 08:01:30 作者:56789b 来源: 文字大小:[][][]

 

自十九大报告以来,职业教育一直是国务院在教育领域关注的核心,若想完成产业升级与转型,充足的职业人才必不可少。正因如此,从2017年底开始,国务院和教育部陆续推出关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以及终身职业技能培训等多项文件。

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对国务院此前确定推行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措施做了具体规定,其中具体措施包括,构建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如何深化改革、保障措施等方面。此外,《意见》还明确了制度推行的具体方式,大部分将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牵头,联合教育部等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目标:到2020年基本满足劳动者培训需要

《意见》提出,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目标是,建立并推行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贯穿劳动者学习工作终身、适应就业创业和人才成长需要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大规模开展高质量的职业技能培训,力争2020年后基本满足劳动者培训需要。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推行过程中,《意见》提出需符合四项原则。

  1. 促进普惠均等。针对城乡全体劳动者,注重服务终身,保障人人享有基本职业技能培训服务。
  2. 坚持需求导向。坚持以促进就业创业为目标,瞄准就业创业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确定培训内容,加强对就业创业重点群体的培训,提高培训后的就业创业成功率。
  3. 创新体制机制。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市场化、社会化改革,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
  4. 坚持统筹推进。加强职业技能开发和职业素质培养,全面做好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激励等工作。

发挥企业主体作用,促进创业就业

图片来源:新华社

在构建终身职业教育培训体系方面,《意见》主要提出终身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推进创新创业等六个方面的具体政策实施。

1、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和组织实施体系。

《意见》指出,培训政策将面向城乡全体劳动者,完善从劳动预备,到就业创业全过程的职业培训政策。其中,政策具体将以政府补贴培训、企业自主培训、市场化培训为主要供给,以公共实训机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和行业企业为主要载体,以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创新培训为主要形式。

2、围绕就业创业重点群体,开展就业技能培训。

《意见》提出,将持续开展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行动,增强高校毕业生适应产业发展、岗位需求和基层就业工作能力。此外,《意见》提到还将实施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特别职业培训计划、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计划、对即将退役的军人开展退役前技能储备培训和职业指导,对退役军人开展就业技能培训。

3、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全面加强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

在构建终身职业教育培训体系中,发挥企业主体作用仍是重要组成部分。《意见》指出,将企业职工培训作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重点,明确企业培训主体地位,完善激励政策,支持企业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并积极面向中小企业和社会承担培训任务,降低企业兴办职业培训机构成本,提高企业积极性。

与此同时,《意见》还提到,将在企业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度,对企业新招用和转岗的技能岗位人员,通过校企合作方式,进行系统职业技能培训。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健全校企合作制度,探索推进产教融合试点。

4、适应产业转型升级需要,着力加强高技能人才培训。

《意见》提到,将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结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发展需求,开展技师、高级技师培训,并支持高技能领军人才更多参与国家科研项目,发挥高技能领军人才在带徒传技、技能推广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5、大力推进创业创新培训。

《意见》提到,将组织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人员参加创业创新培训。具体将依托高等学校、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创业培训(实训)中心等平台,通过创业项目指导、开业指导、企业经营管理等培训,提升创业创新能力,并将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学生在校期间开展的“试创业”实践活动纳入政策支持范围。

6、强化工匠精神和职业素质培育。

在培养工匠精神方面,《意见》提到将通过完善激励机制、开展校园活动,并要求将职业道德、质量意识、法律意识、安全环保和健康卫生等要求贯穿职业培训全过程。

建立市场化机制,完善公共财政保障

除了构建培训机制体系,促进政策改革也是本次《意见》中的重点,若想将制度从中央推向地方,没有具体可行的政策改革是难以进行的。《意见》在建立市场化机制、人才评价机制、质量监管机制等方面提出政策改革措施。

1、建立职业技能培训市场化社会化发展机制。

《意见》提出,首先要提高从政府、企业、社会的培训供给能力,发展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同时鼓励企业建设培训中心、职业院校、企业大学,开展职业训练院试点工作,支持社会组织积极参与行业人才需求发布、就业状况分析、培训指导等工作。政府补贴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全部向具备资质的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开放。

2、建立技能人才多元评价机制。

《意见》提到要建立与国家职业资格制度相衔接、与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相适应的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同时,完善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多元化评价方式,促进评价结果有机衔接。健全技能人才评价管理服务体系,加强对评价质量的监管,并拓展技能人才评价选拔渠道。

3、建立职业技能培训质量评估监管机制

在监管机制方面,《意见》提到,需制定政府补贴培训目录、培训机构目录、鉴定评价机构目录、职业资格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实行动态调整。建立以培训合格率、就业创业成功率为重点的培训绩效评估体系,对培训机构、培训过程进行全方位监管。

4、建立技能提升多渠道激励机制。

《意见》提到,要指导企业建立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业绩贡献的工资分配机制,励企业对高技能人才实行技术创新成果入股、岗位分红和股权期权等激励方式,鼓励凭技能创造财富、增加收入。落实技能人才积分落户、岗位聘任、职务职级晋升、参与职称评审、学习进修等政策。

除此之外,《意见》还从政策上提出了对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政策保障。

  • 做好公共财政保障。
  • 多渠道筹集经费。
  • 进一步优化社会环境。

《意见》提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大投入力度,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同时完善经费补贴拨付流程,简化程序,提高效率,规范财政资金管理,依法加强对培训补贴资金的监督。

此外,《意见》提到需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投入机制,通过就业补助资金、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社会捐助赞助、劳动者个人缴费等多种渠道筹集培训资金。对于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职业教育的捐赠,依照税法相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建设人才培训基地,完善专兼职教师制度

除了培养体系和政策改革,《意见》还提到了对于职业技能培训基础建设的意见:

  •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服务能力建设。
  •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教学资源建设。
  •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基础平台建设。

《意见》提到,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为劳动者提供市场供求信息咨询服务,引导培训机构按市场和产业发展需求设立培训项目。同时建立国家基本职业培训包制度,促进职业技能培训规范化发展。支持弹性学习,建立学习成果积累和转换制度,促进职业技能培训与学历教育沟通衔接。实行专兼职教师制度,完善教师在职培训和企业实践制度,

在基础设施方面,《意见》提到,需推进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加强公共实训基地、职业农民培育基地和创业孵化基地建设。

来源:教育部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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